关于明确“市外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8 10:49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委(公管局):
    “市外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与滁州市以外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托互联网技术,在国家或地方认可的专家库中抽取本地、异地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开展项目评标评审活动。为保障“市外远程异地评标”活动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现将“市外远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外远程”项目范围
    1、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房建市政项目预算在1个亿及以上的;交通项目预算在1个亿及以上的;水利项目预算在6000万及以上的;
    2、物业类项目;
    3、保险类项目;
    4、招标人或监管部门认为项目需要采用“市外远程”方式进行评审的。
    二、“市外远程”专家分布
    原则上,主场专家(含业主评委)最多保留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市外远程”预约流程
    1、招标人(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在“场地预约”环节选择“市外远程”,音视频会议系统建议选择“易采虹”,严格在预约的音视频系统进行会话沟通,不得随意变更。
    2、项目开标前一周,招标人填写《滁州市“市外远程”评标申请表》,盖章后报中心信息室,信息室联系确定不少于3个备选客场区域,开标当天在监督科、信息室见证下抽签确定客场。
    3、除项目出现终(中)止、流标等特殊情况外,《滁州市远程异地评标申请表》递交后,招标人不得变更、撤销客场区域。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未能成功预约到3个备选客场的“市外远程”项目,直接转为市内远程采用“市内远程”方式进行评审,“市内远程”项目按照《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全域远程多点评标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20 号文件要求执行。
    2、招标人或监管部门认为项目需要采用“市外远程”方式进行评审的,在“场地预约”前,经公管局业务科会商同意后实行。
    3、因项目特殊,招标人需采用“市外远程”以外方式的,经公管局业务科会商同意后实行。
    4、请各县市区遵照执行。

    附件1:《滁州市“市外远程”评标申请表》.docx
    附件2:《滁州市“市外远程”评标客场抽签确认表》.docx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