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操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公管局、交易中心,市各科室、交易中心,各代理机构,各评标评审专家:
为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实现评标专家、设施场所、监管环境等资源共享,保障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科学、规范、协调和统一开展,现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操作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