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管局:以“信用+承诺”为抓手,不断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

发布日期:2022-01-06 08:54作者:李书玲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为切实推进信用建设、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滁州市公管局不断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机制,着力构建诚实信用的交易环境。
    一是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提高市场主体信用约束。修订《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考评管理办法》,细化代理行为考评。开展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记录管理工作,针对干扰投标、不履约等情形,修订《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2021年以来,累计将100余家市场主体纳入不良行为管理。
    二是推行信用承诺,拆除交易门槛。准许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以承诺方式简化准入,在投标文件中应用“诚信投标承诺书”,涵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10种情形的承诺,实现从事前证明到事前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模式的转变,切实减轻企业投标负担。
    三是强化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通过招标文件约定,在交易过程中常态化开展信用信息查询 工作,推行开标必查举措,即开标时通过登录信用中国等官方渠道,查询市场主体是否存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等8种情形,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