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 优化营商环境
南谯区致力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定位,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交易营商环境,大力开展“精准服务、精细管理”,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南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
一是深化服务专员,努力服务重大项目更有保障。积极开展“阳光交易、先锋引领”,加快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专员”通道,在工程建设招标和政府采购方面,围绕重大项目,配备服务专班和服务专员,一对一提供政策咨询和场内交易全过程精准服务。提前介入、主动跟进,实行“容缺受理”等举措,建立“标前”主动对接、“标中”精准服务、“标后”跟进等服务机制,保障重点项目在相关交易环节的时间进度,积极助推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二是提升交易效率,推进交易服务更加精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评审由“人工”转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落实“横向暗标评审”机制。同时,持续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所有项目均实现“不见面”交易;交易系统实现了合同签订“网上办”, 市场主体参与投标可以全程不跑腿,足不出户实现一网通办,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的“软实力”。
三是强化交易市场管理,不断推动场内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中心见证室全面禁用外网,见证人员在见证工位上不得使用手机。见证、监管及招标人(代理机构)人员分别在指定功能室进行见证和监督,对进入评标区的监管人员、评委发放工作牌,代理人员穿上“红马甲”。见证人员行为自查,回放见证录音,查看见证记录,规范见证行为。调整智能辅助评标系统各类人员权限,强化招标人和评委主体责任。按照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账号管理制度和使用评审专家库办法,分别对如何使用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作出具体规定和相关要求。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坚持公开常态化,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履约及信用变更等全流程信息公开,通过签订廉洁协议等形式,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构建标前廉政提醒、标中监管提醒、标后履约提醒一体化、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同时为规范本区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出台了《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法(试行)》。
撰稿:薛典红 审核:刘金花 审签:张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