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应分解省政府办公厅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滁政办〔2018〕37号)和《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7〕192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约及变更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
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二、公开内容
由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录入下列信息并公开:
1、履约信息:主要包括中标单位合同工期、合同金额、实际工期、合同完成时间、审计结算金额、农民工工资结算情况、竣工验收情况及验收组成员等;
2、履约变更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主要负责人员变更情况等。
三、公开流程
1、履约信息: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系统中填写履约信息后推送至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开;
2、履约变更信息: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填写履约变更信息公开表(见附件),在项目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并推送至政府信息公开网后,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办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手续。
办理变更信息公开手续所需材料为:项目单位对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信息公开表(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各一份。电子文件可发至邮箱czslyxxbg@126.com)。
四、公开要求
1、履约信息应在项目履约完成以后一周内在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履约变更信息应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一周内在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2、项目单位应对履约信息及履约变更信息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对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市公管局对本市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履约及变更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县(市、区)参照执行。
2018年8月10日
附件:
***项目履约变更信息公开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企业名称 |
|
企业类型 |
|
企业角色 |
|
交易项目编号 |
|
交易项目名称 |
|
标段编号 |
|
标段名称 |
|
合同签署时间 |
|
履约变更信息
公开时间 |
|
中标或成交金额(元) |
|
变更金额
(元) |
|
合同工期(天) |
|
变更工期
(天) |
|
原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姓名
及注册证号 |
|
变更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姓名及证书注册证号 |
|
|
|
||
其他变更事项 |
|
||
变更原因 |
|
||
是否符合交易文件约定 |
|
||
项目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
|
填表说明:1、企业类型应填写营业执照上所标明的类型;2、企业角色填写为“中标单位”或“成交供应商”;3、履约变更信息公开时间应填写在项目单位网站上公开的时间;4、经办人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表(纸质及电子文件各一)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办理公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