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6-01-11 18:21 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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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公开重点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及新闻发布会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公开报告的事项等。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加大招投标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扩展招投标信息公开内容,把招投标信息公开作为阳光招标的重要举措,扎实开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共发布各类信息2180条。其中,部门综合类698条,政策法规26条,规范性文件类16条,招投标信息公告类1440条。完成了上级规定的发布任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公开程序、申请处理等方面内容都作出了具体的说明。

     3、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不存在减免费用。

     5、政策解读及新闻发布会开展情况

        2015年5月26日,市公管局副局长韩昭祥主持举行了2015年新闻发布会,重点通报市公管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安徽日报、安徽人民广播电台、滁州日报、滁州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

        韩昭祥副局长重点介绍了市公管局从政策法规、项目信息、交易过程、监督渠道等方面开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市公管局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3000多条,多年荣获“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今后,市公管局将通过规范公开行为、拓宽公开范围、强化责任追究、加快电子平台建设等方面继续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知情权,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政策解读全年共发布信息8条。

     

    6、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公开重点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涉及重点领域信息中,其中,工程建设项目信息1328条,政府采购562条,产权交易11条,“三公”经费情况、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专项资金信息8条,业务文件、政策解读24条。

     

    三、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2015年,我局共完成各类信息发布2180余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发布1440余条,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树立和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的良好形象。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我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它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部署安排、方案制定到具体措施,一环紧扣一环,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和专题会议,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局加大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管力度,采取季度通报,每季度开始通报上一季度信息报送情况,将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到具体责任人,通报结果及时在全局范围内反馈,使得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在保证量的基础上狠抓质的改变,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按照《滁州市2015年度市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细则》逐条梳理并落实,将其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制。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在一些环节上与其他部门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的重要指标之一,切实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二是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促进招投标工作开展有机结合起来,即与打造阳光招标,深化行政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招标采购职能;三要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滁州市招投标网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窗口,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增强门户网站的交流互动和查询检索等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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