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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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公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一规划两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强化法治思维规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工作落实,现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要求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市公管局2023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5个方面30项具体工作内容,统筹单位各项工作法治建设,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提纲》;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全面依法治国》等辅导读本,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工作人员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在线教育必修内容,促进学习领会,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武装,推动指导工作实践。

    (二)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完善交易制度体系。围绕招标投标市场交易主体,出台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进场交易行为。印发《滁州市关于规范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基准价的通知》,科学设置就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基准价,进一步提升招标质量和效益。发布《滁州市房屋建筑和施工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导则》,优化现行评标办法。印发《滁州市全域远程多点评标规则》,丰富评标评审形式,推动实现“双盲”评审。印发《关于优化评标评审组织方式的通知》,进一步丰富评标评审组织方式,明确使用范围和专家抽取要求,防范招标投标领域串通投标行为。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推行电子证照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相关项目中应用的通知》,鼓励市场主体在投标时调用电子证照信息,编制《滁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证照使用操作手册》为市场主体提供技术支持。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进行修订,增加电子证照相关表述,完善信用查询和认定的程序,进一步提升平台服务质量,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印发《关于调整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相关工作的通知》,建立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机制,推升退付效率,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

    3.推进依法科学决策。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研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案件讨论、出庭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共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全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获省政府同意批复。坚决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集体审议,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三项”制度。动态调整并公布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公开《市公管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表》、《市公管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评工作,推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认证,组织市县公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和申辩权。

        5.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印发《滁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涉黑涉恶全量线索起底清仓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滁州市公管局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聚焦重点治理内容,强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落实。通过问题线索征集、主动到开标现场监督、大数据分析比对等方式,摸排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加强信用惩戒的运用,强化不良行为监管,约束干扰投标、不履约等情今年,对11家企业(个人)作出行政处罚,64家企业(个人)作出不良行为信用处理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2023年滁州市本级建设工程标后履约检查实施方案》强化标后履约监管,推动招标投标市场和履约现场“两场联动”今年,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按季度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共组织4轮标后履约检查,检查建设工地约46个,印发《检查通报》4期,督促整改问题90多个,向建设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提示函等5份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监管,累计对全市5724个项目进行考评,其中39个项目涉及143名专家进行了扣分处理;考评代理机构159次,其中加分26家,扣分87家,印发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不规范行为通报4期。

    7.畅通纠纷化解机制。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办法(试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异议)处理共工作规范《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诉处理工作规范》等制度,畅通维权渠道,开通线上质疑(异议)投诉、信访举报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今年,共办结举报件32件,投诉件42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组织、指导办案机构向市政府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件。

        8.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审查,对追加经费、各县(市、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2份;围绕执法案件及投诉进行审查,对《中新苏滁高新区锦州路夜市报案、保洁综合服务项目(二次)串通投标案》等9件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做到应审必审。开展规范性文件整合清理,共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6份,废止1份,最终保留25份,形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年版),相关目录及文件文本在局门户网进行了公开。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印发《市公管局2023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促进年度普法工作落实。制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标语、利用大厅电子屏等方式,浓厚法治建设工作氛围。结合“法律六进”“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标后履约进企业、文明创建进社区、日常宣传进标区等普法宣传,面向市场主体和群众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招标投标法》等普法知识,累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930余份。利用普法专栏,宣传解读国家市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公开,拓展普法效果

        二、下步工作安排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通过认真检视还发现存在不足之处:法治工作队伍和能力还需加强,法治宣传方式还不够灵活等。2024年继续围绕“一规划两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推深做实。

    (二)持续营造公共资源交易法治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宣传方式和途径,提升普法活动市场主体参与度和互动性。加大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执法全过程普法和以案释法,把普法纳入执法监督过程中,促进普法责任落实取得更好成效。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指导县市区开展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和执法人员能力建设,组织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教育培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及效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交易市场监管创新,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体系,规范依法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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