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部门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意见表

    发布时间:2021-04-22 17:31
    【字体:打印
    填报单位(公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填报时间:2021年 4月 22日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实施机构 调整类型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1 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公布 1.《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滁政〔2015〕91号)第十二条: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管理。
    2.《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8〕138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管理局业务科 规范(事项名称、办理依据) 规范(事项名称):事项名称中删除集中二字。办理依据更改为《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
    2 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申请入库服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6〕56号):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及时对申请人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定期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组织通过复审的申请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管理局业务科 取消 取消 2019年本
    3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登记服务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滁政〔2015〕91号)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和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依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操作细则;受理符合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室 规范(事项名称) 规范(事项名称):事项名称中删除服务二字 2019年本
    4 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 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第七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平台,推动建立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必要场所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市场主体、公众、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
    2.《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第十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业务咨询、项目登记、场地安排、公告发布、交易保证金托管、专家抽取、交易过程保障、成交公示(公告)、合同主要信息公开、资料归档、数据统计、档案查询等标准化服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室、见证室 规范(办理依据) 规范(办理依据):增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总则)V1.0》(皖发改公管规〔2016〕9号)5.3.1规定。 2019年本
    5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7号)。
    2.《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7〕192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室、见证室、受理室、信息室 规范(办理依据) 规范(办理依据):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等相关条款 2019年本
    6 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有关管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增加、规范(事项名称、办理依据) 规范(事项名称):事项名称表述为发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投诉处理及信用管理信息;办理依据删除《政府采购法》。 增加
    7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数据信息交换共享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第六条第十一款:推进信息公开共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4部委第39号令)第二十一条各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当事人资质资格、信用奖惩、项目审批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并通过相关电子监管系统交换至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室 新增 新增 增加
    注:1.“事项名称”应填写规范、完整。
    2.“实施机构”应明确到具体处室。
    3.“调整类型”应写明新增、划入、划出、取消、规范(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等)等具体意见。
    4.“调整意见及理由”应说明清楚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5.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