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内科住院大楼纯水工程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czcg202209-020
二、项目名称: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内科住院大楼纯水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安徽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F3311
被投诉人1: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滁州市会峰东路788号
被投诉人2: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A6栋3楼
相关供应商:武汉启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凤凰产业园凤凰中路10号液晶显示技术研发和配套生产基地2号车间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一、招标文件要求血液透析用水制水机组产水量≧4000L/H,中标供应商武汉启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二、武汉启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实质性应标,并无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稳定运营10年以上”由一套系统供应不少于三个不同用水科室的业绩。请求:废除武汉启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依据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规定,投诉事项(一)不成立,依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二)成立,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处理。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