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管局四举措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自然人信用建设

发布日期:2020-07-31 10:27作者:刘超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滁州市公管局围绕打造公开透明、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结合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持续高压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今年以来着重强化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自然人的信用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建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印发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认定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包含自然人的违法违规认定,将监管对象扩大至自然人。

二是“定标准”,细化惩戒情形。本次“黑名单”制度对可能涉及到自然人的18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联合惩戒对象”和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对可能涉及到自然人的32种不良行为均进行了具体细化,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自然人的违法违规惩戒的具体情形。   

三是“严惩戒”,从严开展行政处罚。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于2020年6月22日得到省司法厅批复同意,我局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行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在对违法单位行政处罚外,同时依法对涉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开展行政处罚。

四是“推运用”,实行联合惩戒。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对发生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依法在指定媒体进行信息披露,对被列入“黑名单”及被不良行为认定的自然人限制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依法纳入联合惩戒。

今年以来我局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自然人行政处罚4人,约谈违约放弃中标资格自然人6人,上网披露不良行为认定自然人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