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招投标交易工作效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9 17:35作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各招标采购单位、县(市、区)公管局、交易中心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指标(2021版)和市场主体评价表的通知》以及《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优化交易流程,缩短交易周期,提升交易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交易模块的网上流程,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布两步流程合并。采用招标方式交易的项目,开评标时间原则上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布后第20天当天进行。存在以下情况的,按照“能快则快”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开评标时间。

1、开评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发布第20天推算是在节假日的;

2、开评标场所不足,无法预约的;

3、招标文件被质疑、投诉,情况复杂需延长的;

4、投标文件制作需要提供样品或设计等特殊原因,无法保证第20天当天开标的;

5、对于招标文件发布到开标时间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我市特殊规定的。

二、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且无异议、投诉等情况的,招标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在期满后的第1个工作日进行中标结果公告,并于当天发放中标通知书。

三、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工作结束后,若无质疑、投诉等情况的,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在开评标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期满当日发放中标通知书。

四、局、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要督促招标采购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流程。同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等网上流程,局、中心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当在代理机构提交当天办结。

 

 

                                                                               20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