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张涛依法前往我局接受询问的通知
张涛(手机号:173****3823):
我局因案件调查需要,于2021年3月30日电话告知你本人于近期到我局接受约谈,但你至今未到且电话拒绝接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你有配合行政执法机关调查的义务,现通知你本人于2021年4月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逾期视为放弃陈述,我局将对你不配合行政执法机关调查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联系电话:0550-3801656,监督科。
特此通知。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