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何玉龙依法前往我局接受询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4 17:18作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阅读:字体【  

何玉龙:

你于2020年9月13日参加滁州市天长东路96号门面房、明光东路292-2号门面房、会峰大厦一楼办公用房招租项目(项目编号:czcq202008-052)竞价并成为该项目一标段成交人,2020年114日,招租单位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来函反映,你主动放弃竞得资格,导致该项目上述标段无法正常开展后续工作。我局拟根据该项目处理公告要求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你该项目上述标段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不良行为认定处理。

现通知你本人于2020年11月27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接受询问,逾期视为放弃陈诉,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你直接作出处理。

特此通知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联系电话:0550-3801656,监督科。

 

                                    

2020年1124